「貿易單一窗口」第三階段服務涵蓋:
- 進出口報關單;
- 在不同運輸模式下所需提交的貨物資料,包括預報貨物資料、貨物艙單及貨物報告;以及
- 產地來源證與應課税品許可證的申請。
「貿易單一窗口」第三階段首批服務已於2026年5月推出,供業界提交電子預報貨物資料(道路)。其餘服務計劃於2027年年中分批推出,取代「政府電子貿易服務」及香港海關現有的空運及海運貨物清關系統(即「空運貨物清關系統」及「海運貨物支援系統」),供業界提交第三階段服務涵蓋的其他貿易文件及貨物資料。
過渡安排
現時經「政府電子貿易服務」提交的進出口報關單、貨物艙單(道路除外)及產地來源證申請將設有過渡安排。由「貿易單一窗口」相關服務推出至2027年年底的過渡期內,業界可選擇透過「貿易單一窗口」或「政府電子貿易服務」提交上述文件。過渡期屆滿後,業界必須透過「貿易單一窗口」提交相關貿易文件。
至於現時經「政府電子貿易服務」申請的應課税品許可證,則不設過渡安排。在第三階段相關服務推出後,業界必須透過「貿易單一窗口」申請應課税品許可證。
電子道路貨物艙單
新增的電子道路貨物艙單服務推出後,業界可透過「貿易單一窗口」或沿用紙本方式提交。
如有查詢,可致電2117 3348,或電郵enquiry@tradesinglewindow.hk向香港海關貿易單一窗口科查詢。
2026年0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