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贸易单一窗口」第三阶段服务涵盖:

  1. 进出口报关单;
  2. 在不同运输模式下所需提交的货物资料,包括预报货物资料、货物舱单及货物报告;以及
  3. 产地来源证与应课税品许可证的申请。

「贸易单一窗口」支援透过系统对系统介面提交上述文件,如欲查询系统接驳详情或索取相关执行指引,可致电3525 1250,或电邮sw@cedb.gov.hk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「单一窗口」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络。

2026年09月29日